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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诈骗维护通讯设备 男子获刑一年三个月

作者:佚名 来源: 日期:2022-6-1 23:07:05 人气: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架设、维护诈骗所需的远程设备,最终因共同犯罪。近日,福建省大田县审结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许某发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0年6月,许某发通过网络获知诈骗使用“络漫宝”设备拨打诈骗电话行骗,决定利用“络漫宝”设备获取非法利益。后许某发通过QQ联系到QQ昵称为“奋斗”的龙岩籍人员,对方以每台设备每日180元的报酬,雇佣许某发帮忙架设、维护“络漫宝”设备。同年7月,许某发选定大田县银顶阁矿山附近树林,作为架设、维护设备地点。后许某发至龙岩市接收4台“络漫宝”设备,龙岩籍人员派人将8台“络漫宝”设备及若干电话卡,送至大田县前坪乡,交给许某发。许某发在上述地点架设好“络漫宝”设备后,每日对设备进行信号测试、日常通电、梦见吃面条不定期更换设备使用的手机卡,并将设备账号及密码、对应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发送给“奋斗”。

  经提取数据,2020年7月16日至8月4日期间,诈骗通过上述12台“络漫宝”设备,远程拨打电线条。被害人王某、秦某分别被诈骗通过上述“络漫宝”设备远程拨打电线月4日,许某发被大田县抓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某发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帮助维护通讯设备,涉案数额为人民币275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后,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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