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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下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流程优化研究

作者:佚名 来源: 日期:2022-6-14 17:14:19 人气:

  我国互联网服务和信息技术快速进步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国也较早介入并确保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规范化发展。目前仍留存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内的创新型企业已经初具规模,且在技术和服务上都具备了一定的领先优势,这对于目前正大力发展个人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而言,形成了较大的竞争压力。因此,本文主要探讨互联网金融下大型商业银行发展个人贷款业务时面临的风险,结合具体特征探讨银行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流程的基本思和策略,为商业银行优化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控制体系提供参考。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早期,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的个人贷款业务由于缺乏行业监管,整体资质水平、运营能力、风控能力等参差不齐。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短板,但在客户服务、网络营销和技术创新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在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后,仍然下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一般都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目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开始扩大互联网金融市场布局,为在新的市场下有效降低风险水平,提升产品竞争力,各大商业银行需结合特点,对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流程进行优化,以提高业务运行和发展的稳定性,增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目前,各大商业银行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大力发展个人贷款业务,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相比,商业银行的竞争条件大致如下:优势,主要在于其客户规模相对较大,在国内大多数城市和境外许多城市都设置有大量的服务网点,服务体系覆盖面广,且可以运用已有的信息化业务体系支撑个人贷款业务运营;劣势,主要在于其个人贷款业务创新相对保守,审批政策不够灵活,风险厌恶程度高,缺乏有效的消费场景,对客户吸引力不足;机遇,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正在逐步规范化,监管机构的介入使得资质不完善、运营不规范的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逐步退出市场,使得商业银行有机会弥补自身不足,扩大市场份额;,随着监管日益严格,存活下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占据先发优势,且在金融科技和服务创新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互联网金融下,虽市场潜力巨大,但我国网络金融早期发展不规范,贷款者信用意识发展不够理想,个人贷款客户失信问题频发。商业银行如果要大力发展个人贷款业务,需要根据当前互联网金融特点和个人贷款业务发展水平来调整风险控制流程,以便在风险可控的同时扩大个人贷款业务规模。

  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网络个人信贷业务市场中的主要优势在于这类企业能够准确把握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设计了许多门槛相对较低、操作较为简便的业务产品。因此商业银行在与此类金融机构进行竞争时,必须先对个人贷款业务的流程进行简化,使得目标客户能够以更便捷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其所需的贷款资源。当然,仅仅是简化个人贷款业务的申请流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我国群众在个人消费贷款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商业银行必须对个人贷款业务进行必要的创新,针对实际创新需求再对已有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

  结合文献研究和个人调查来看,目前商业银行在发展个人贷款业务时,面临的冲击主要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的竞争对手在提供个人信贷业务时大量运用了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这类技术使得贷款机构通过使用各类数据即可完成授信申请,不必与客户进行过多的交流和接触,大大提高了审查审核效率,申请人在短时内即可获得平台方的确定性回复,避免了过度且无效的等待,客户体验较好。

  而目前许多商业银行在个人贷款业务中还未充分应用此类技术,以至于审查审核等工作的效率相对较低[1],难以有效地吸引客户;二是部分商业银行在发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并未将所有的服务进行虚拟化处理,客户在网上申请贷款服务后仍需要到厅堂办理部分手续,客户申贷复杂度高,银行人工成本高,且还会让客户对银行服务能力产生负面评价。在这两类问题的影响下,商业银行发展个人贷款业务效果很难达到理想水平,业务发展规模和客户评价会低于预期,导致相关业务体系建设和营销相关的成本投入难以换回理想的回报。

  针对这类情况,商业银行必须对现有的个人贷款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取消其中不必要的线下环节,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云技术等,对其中关键的审核流程进行优化,以此提高审查审核效率,从而改善客户体验并降低操作成本。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下,个人贷款业务面临一种特殊的风险,即部分客户认为网络金融平台中提供的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不完善,即便客户违约也有可能不被追责。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早期出现了较多的P2P金融机构,这类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经营资质不完善、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实际业务发展中往往会将客户规模发展作为首位,而忽视了必要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责任,导致这类平台上个人贷款客户失信率相对较高。同时部分资质不完善的机构退出互联网金融市场时,部分在此类平台逾期欠款的客户未被及时,这种个别现象通过网络,使其他部分群众认为网络平台上的个人贷款业务违约成本较低。商业银行在大力发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必须事前加强客户违约责任宣讲,并在风险控制流程中对违约失信客户进行。

  结合文献研究和个人调查来看,目前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发展个人贷款时,商业银行很少专门对个人客户进行深入的违约责任宣讲,大部分客户在办理相关业务后仅会定期收到来自银行的还款推送消息,并不完全了解逾期失信后面临的其他风险[2],客户信用观念不强。客户信用贷款出现违约时,违约成本较低,对客户不足。

  针对上述情况,商业银行需要对与个人贷款业务配套的风控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加强客户宣讲并提高客户违约成本,从而提高对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

  与早期发展并壮大起来的头部互联网金融企业相比,商业银行在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信息化技术创新与数据资源积累相对较少,这种劣势使得商业银行在发展个人贷款业务时不能很好地运用技术手段来降低运营成本。比如银行在分析客户业务需求、开展业务信息推送、进行线上业务审核时仍对人工分析等工作的依赖相对较高,这并不利于商业银行与大型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竞争。

  结合文献研究和个人调查来看,目前商业银行在发展网络个人贷款时存在的运营成本劣势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部分商业银行未将金融业务和一般消费市场业务进行有效的衔接,受技术条件所限,未能将此类业务信息进行高效整合,以至于银行在开展个人贷款业务资质审核时,无法及时地应用相应信息快速实施审核,目前许多商业银行已经在移动客户端中融入了消费类业务模块,但仍有部分银行未将此类业务和金融业务的数据进行整合[3],所以这类问题的本质是由于银行在大数据资源建设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

  二是部分商业银行在个人贷款业务中非风控类的服务管理并不理想,这类人员信息数据素养略有不足,或者银行本身就没有为这类人员提供便利的信息查询系统,这使得这类人员在为个人贷款客户提供服务时的效率和质量都有所欠缺,以至于这类服务部门的人员相对臃肿导致了运营成本增加,同时还不能有效地改善客户对此类服务的评价。

  针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数据资源建设,及时引入新型技术并建立更完善的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由此来减少个人贷款业务的交易成本,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商业银行应设立符合互联网金融的新型个人信贷业务管理流程,充分运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加快系统自动审查,提高申贷用款便捷度,提升服务速度和效率。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对现有的个人贷款业务流程做两方面的优化:

  第一,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地开发符合银行业务发展需求和信用风险控制需要的智能化业务管理系统。充分运用各类人工智能技术,重点对个人贷款业务申请客户的信用信息收集与分析、贷款条件审核、贷款申请核准等工作进行智能化处理,使个人贷款客户可以更简便、快捷地申请贷款并获得银行方面的回复,减少客户在办理业务过程时的等待时间[4]。

  同时,商业银行还应注重个人贷款客户信息的长期、分析与挖掘工作,基于客户特征分析不断地优化迭代贷款业务审核标准及审核流程,使个人贷款业务的信用风险始终可以被控制在理想水平。最后,商业银行应通过自研或合作研发的方式开发动态风险控制系统,基于长期积累的客户特征挖掘数据,设计客户违约风险动态分析与预警等系统功能,将个人贷款业务的事后风险控制的“作业流程”拉长并提高频率,同时增加内部自动预警推送与归纳成表模块、面向客户的自动提醒与催收模块、根据风险分层的自动暂停放款功能等。

  第二,商业银行应当对个人贷款业务流程进行深度优化,减少不必要的线下服务环节,通过线上服务工具及系统,提高客户满意度并减少运营成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将尽可能多的业务办理过程放在线上进行,使个人贷款业务客户主要通过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一站式办理完成基本业务[5]。在线上化运营的同时,商业银行仍应继续保持自身在客户信用风险控制方面的一贯标准,留存必要的人工审核环节或抽检环节,保持对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控制能力。此外,银行应关注个人贷款业务的客户评价变化,注意调整和优化在线业务反馈等功能,提高对客户业务咨询和投诉的响应效率,降低优质客户在自主办理业务阶段流失。

  第一,商业银行应当面向客户推送更全面的个人贷款业务风险责任信息。我国互联网金融早期粗放化发展遗留的大众信用观念问题较为严重,商业银行要运用自身在群众中的知名度、APP终端的使用率等优势,以主动推送方式向客户告知失信后的各类后果,通过直接说明来客户违约动力。其次,银行可根据本行客户违约的实际情况,选择性地在终端业务申请模块、声明等文件中增加违约客户被追责的案例,或在站内、客户端内推送信息中定期增加违约案例,通过警示不断扭转本行客户的信用观念,进一步降低本行个人贷款客户的违约风险。最后,银行应在客户违约风险预警、催收的基础上增加违约解释信息推送工作,使高风险客户或暂时逾期客户全面了解违约后果,使部分有主动违约客户自觉放弃违约想法。

  第二,商业银行应当与持牌合规三方数据公司、主流消费平台等机洪晃的照片构进行合作,扩大个人贷款业务风险评估工作中所需的信用评估数据资源,丰富客户画像,提高客户信用风险识别能力。商业银行应在客户授权后,获取外部数据,从而对客户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并综合判断客户风险水平。在实际合作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个人信息保》的相关,客户隐私,本着“最小必需”原则,仅获取贷款风控所需的信用评估和偿债能力评估等信息。

  其次,应充分运用机器学习、NLP、图谱等技术,建立各类风险识别模型,对客户进行综合评判,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水平,以此类技术丰富并拓展个人信贷客户风险预警系统的参照数据库。最后,应行应加强对风险预警相关数据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的管理,避免相关数据资源的使用和开发流失,逐步积累并扩大自有大数据资源,以此构建数据资源优势,并尝试开发更完善、精准的自动风险评估体系。

  商业银行应当通过技术升级和来提高个人贷款业务的运行效率并降低其中部分环节的运营成本,具体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大数据整合与大数据资源建设相关的投入,提高各类数据应用水平,从而为个人贷款业务审核评估等提供充足的数据资源支持。在数据整合及平台建设基础上,银行可以进一步开发自动化的业务审核和办理流程,降低相关审核工作中的人力成本投入,从而有效地控制业务运行成本。目前许多商业银行仍在通过与其他消费平台或机构合作的方式来获取外部数据,在相关合作中商业银行投入的成本相对较高。为改变此类现状,商业银行有必要投入更多的短期资金来建设自有的技术开发、系统建设和运维团队,逐步摆脱对合作方的依赖,使自有团队为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发展创造更长久的价值贡献。此外,也要持续优化个人贷款客户风险预警系统,使其更准确地定位风险客户,减少后续的风控部门复核需求,进而减少相关业务的人力成本。

  第二,在需要继续保留的人工服务环节,建设更加人性化的数据服务系统,使相关服务人员可以运用内部系统快速查找客户在办理业务或咨询过程中所需的各类信息。从而使这类服务人员能够更快速地响应客户的各类请求,提高相应服务效率的同时,也改善客户对此类服务的评价,最终降低此类服务部门对于服务人员总量的需求,同时改善客户对个人贷款业务服务质量的与体验。

  当然,在这一系统建设和应用过程中,商业银行需要对相关服务部门组织结构进行优化,一方面要通过内部培训教育来提高现有服务人员的信息和数据素养,使其工作能力能够与更先进的数据服务系统相匹配;另一方面也要提高相应服务部门人才发展的标准,逐步提高此类部门的整体运行效率。此外,银行应积极引入并尝试新兴的“人机交互情感拟人化技术”,运用该技术解决目前个人贷款全面线上化、自动化服务中客户即时满意度偏低的问题,该技术应与智能客服系统融合,缩小智能客服与人工客服的差距,提高客户满意度并增加业务推广成功率,还能降低后期客户关系的相关成本。

  总体而言,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发展个人贷款业务的挑战较大,业务竞争与创新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和成本风险较高,商业银行应当先对个人贷款业务流程进行变革,并在此基础上优化风控流程和技术体系,由此弥补自身劣势并提高竞争能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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