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经批准的国际条约法律效力等同国内法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6-3-24 11:40:03 人气:
原标题:立法法草案近日审议 常委提出
国际条约地位待明确
法制晚报讯(记者 梅双) 《法制日报》今日消息称,前不久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首次分组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人员,在本法中明确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条约地位不明确,在执行中带来了许多问题和矛盾。”傅莹委员说,为弥补空白,我国通过一些外交声明和政策文件表达了国际条约义务的立场,一些部门以文件、通知形式了国内法与条约冲突时的运用规则。
但这些声明、文件,法律效力等级较低,规范内容较窄,对执法和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有限。
全国外事委员会委员崇泉通过此次立法法修改,就当前我国参与缔结的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问题作出具体。
王陇德委员,明确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国际上采取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要转为国内法,再按照国内法实施。第二种形式是公约直接放入国内法。第三种形式是区别情况,根据不同项目分别转为国内法或者直接采纳。
王陇德在草案中增加:经全国常委会批准签署的国际条约,其法律地位和效力等同于国内法。整理/记者梅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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