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学院本科生培养-实验室建设-数字摄影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数码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电影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对 “电影学院本科生培养-实验室建设-数字摄影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ZTXY-2014-H19270,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电影学院
采购人地址:市海淀区西土城4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朝阳区南磨房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田小姐
(电话)51909015
(传真)51909183
4.采购用途:教学科研
5.采购明细: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所有条件;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运作并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3)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开标前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9.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3日 (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 13:30-16:30(时间)。
1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1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 元。
12. 投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9:009:30 (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9:30 (时间)。
14.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9:30(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投标、开标地点:市海淀区西土城4号电影学院A楼一层行政会议室.
16.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7. 投标说明:
(1)根据财库[2007]119号及京财采购[2008]621号文,本项目部分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招标文件。(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须对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对部分货物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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