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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12-26 20:48:24 人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本次借款如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经公司核查,截止公告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1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1,25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24万元,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截至目前,(2018)川01民初3724号案件法院未有审判结果,如法院判决本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000万元及其孳息、诉讼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仲裁如最终裁决由上市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5,000万元及其孳息、诉讼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商贸”)于2018年10月22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送达的(2018)川01民初3724号关于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成都市中级受理了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国际”)诉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发展”)、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仕远置商贸”)、银河商贸三被告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2018年11月27日下午,成都市中级对midd-993该案组织进行了交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1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2018-100)。

  民法院送达的(2018)川01民初3724号传票,法院确定于2019年1月31日上午9:30开庭审理冠中国际诉发展、仕远置商贸、银河商贸的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

  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于2018年11月14日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文件。成都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锦贸易”)向发展和天易隆兴等被告提起的仲裁,案号为(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收到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2018)藏0103财保10号关于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2018-099)。

  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经核实确认后若存在应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本次借款如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经公司核查,截止公告日,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和1个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21,25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2.24万元,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经公司核查,截止公告日,公司持有的拉萨啤酒有限公司、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

  3、截至目前,(2018)川01民初3724号案件法院未有审判结果,如法院判决本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000万元及其孳息、诉讼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仲裁如最终裁决由上市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5,000万元及其孳息、诉讼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话方式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昌彬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

  本次会议对《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股东提议为更好地解决公司当前所遇困难,公司稳定,推动公司发展,在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由公司第一大股东李敏和持有公司28,099,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5%)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的芜湖华融渝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出详细的规划方案,实施径及对应工作举措,在此基础上团结一致,共谋共赢。公司认为此提议助于增进股东合力,促进公司长足发展。鉴于此,提议将原定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推迟至2019年1月21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18年12月20日。

  东大会规则》第19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的。

  经表决,未通过该议案,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不变,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www.hengpuna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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