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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推互联网自行车鼓励规范意见 违规用车影响个人信用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11-4 13:33:42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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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已经有12万辆互联网自行车(即共享单车),在为市民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出现诸多问题。12月27日,深圳发布《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对互联网自行车定位、企业责任等进行规范。深圳还同时发布了《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侧带)设置(试行)》,对自行车停放场地建设标准进行明确,要求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同时在地铁站出入口以及道交叉口等地方停放自行车。

  走在深圳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骑互联网自行车的市民。据统计,目前深圳已有4家互联网自行车企业,分别是摩拜、ofo、小蓝、小鸣,投放车辆约12万辆,至春节前全市推广规模将达到21万辆。随着推广规模的扩大,车辆不按规则通行、乱停放等不良行为也给城市管理和市民出行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据介绍,《意见》主要包括互联网自行车的发展定位、政企职责划分、企业准入要求及运营规范、市民行为规范、违规行为处罚等5方面的内容。其中,深圳明确将互联网自行车定位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鼓励市民采取“轨道+自行车”、“公交+自行车”的绿色出行方式。在具体管理方面,互联网自行车的发展遵循鼓励规范、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据了解,这是国内首次推出互联网自行车管理规范。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原文在深圳市交委门户网站发布,并且于今年12月27日至明年1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以在1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或的方式反馈意见,联系地址是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1609室,电子邮箱为。

  征求意见稿界定了互联网自行车企业责任,主要负责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处理乘客投诉、管理车辆,并对用户行为进行约束等。为保障服务和用户权益,征求意见稿重点从服务管理、车辆管理、押金管理、用户管理和个人信息管理等方面,对企业运营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明确,企业投放车辆应该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范,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等保险。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民在使用自行车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其中,企业也有责任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并且建立用户个人信用管理制度。

  《》中明确了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在占用人行道停放时须1.5m的剩余人行空间,并且指出适宜停放区域包括轨道站出入口后方及两侧、公交站台两侧空地或者高架桥、人行天桥下空间,不适宜停放区域包括人行天桥及通道出入口、绿化带、盲道、井盖等。深圳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地铁站和公交站周边将设置自行车停放区,但是出入口和道交叉口不能停放自行车。

  《》还明确了停放区一般采用平面设置形式,标线及地面图案为白色,并提出自行车停放架配置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可设置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楼。

  征求意见明确界定了、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自行车行业发展政策引导和标准、规划建设自行车配套基础设施、对企业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处罚。记者了解到,深圳已经在黄贝岭试点建设自行车道,将机动车道压缩,为自行车通行留出道空间,并且采用护栏等进行物理隔离。未来深圳将结合道等,逐步扩大自行车道的里程。(深圳特区报记者 徐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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