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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户外高温劳动者撑把“遮阳伞”?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9-1-5 0:51:26 人气:

  今年7月30日至8月1日,由于高温,济南市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收治了许多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他们中有环卫工人,有农民工。(8月4日TOM新闻)

  一个城市,短短三天时间,接二连三地被热死多名户外劳动者,这样的事情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在为这些鲜活生命消失惋惜的同时,我们不禁要追问,不管是农民工还是环卫工人, 他们都是劳动者,在高温下工作的户外劳动者,谁来他们的基本与生命安全?

  不可否认,一些地方从关心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出发,出台了相关通知或工作方案。比如,五部门在2006年就下发过通知,对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相关工作作出调整,要求企业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然而遗憾的是,尽管部门有高温停工的通知和方案,但还是发生了劳动者高温中暑身亡的悲剧,通知和在这些企业沦为一纸空文。在这些企业,工期、进度、利润被放在首位,员工的身心健康却被了。在笔者看来,造成这种现象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通知”不能替代法律,它们没有法律的权威性、长效性、统一性和强制性,缺少国家法律的刚性,因此,指望发个“通知”就能解决高温下劳动问题,到头来只是“画饼充饥”。

  劳动法明确,高温季节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劳动,不仅关系到生产安全,更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和企业的人文关怀,凸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一个“以人为本”的,应责无旁贷地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休息权、健康权,把高温酷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因此,在高温天气条件下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的职责,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的应有之义。目前相关法律缺位确是实情,我国唯一一部高温劳动保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1960年颁布的,所反映的其实是20世纪60年代初的社会状况和经济状况。时代已经变了,《暂行条例》已明显滞后,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可这个《暂行条例》却堂而皇之暂行了半个世纪,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刻不容缓。

  但,在涉及生命的问题上,“缺法律”不应成为生命的借口。民生无小事。在针对性的法律出台之前,各地都应该发挥能动性,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尽快出台一些有硬度、可操作、要追责的政策,将以人为本落到实处,以切实高温下劳动者的休息权、健康权。

  另方面,严格执行高温停工,还劳动者应有,也不能光依靠发通知和企业主自觉。而必须进一步强化高温天气防暑降温相关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完报制度;对高温劳动防护不到位,造成中暑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以及造成劳动者伤亡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倒逼企业命,遵守法纪。如是,“多管齐下”,才能使相关落到实处,切实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与生命健康安全,防止高温中暑身亡的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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